为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汤家汇镇纪委严格按照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切实履行自身监督执纪职能和案件审核把关职责,多措并举推进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汤家汇镇纪委定期开展案件工作例会,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县纪委监委印发的《乡镇模拟案卷》等,针对所办案件中的疑难重点,积极开展学习并加以讨论,准确运用监督执纪相关规定,严格对照审理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审理人员业务水平能力,提升案件审理能力,促进办案程序规范化,保障案件质量。
强化审核,规范案件质量。镇纪委对案件移交材料、审理及反馈、卷宗装订等方面,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委标准,对审查中的事实是否全面、文书是否规范、定性是否处理等问题全面审核把关,积极与县纪委审理室对接,对“乡案县审”意见,逐条逐项整改,并深入学习,举一反三,全面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确保案件高质量办结。
加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严格落实处分执行规定、警示教育、暖心回访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程序,确保处分执行情况“件件清、月月清”。坚持案例通报,以违纪违法事实为依据,扩大警示教育影响面,做到以案为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坚持“一案一回访”,及时全面掌握处分人员思想工作动态,充分体现组织的关心关怀,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