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感悟】全面从严治党 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时间:2023-02-20 11:53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李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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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为戒”警示教育的通知》,我认真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重温《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制度,对照省纪委监委关于王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未来工作有了新思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坚持“严”的总基调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深刻认识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把准政治方向、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严守政治规矩。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更加自觉地以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言行,管好家人和身边人,自觉净化“朋友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扎紧权利的笼子,守住底线预防腐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特别是要认真对照王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紧密联系实际,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真正把以案为戒的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强大动力。坚定政治信仰、修炼党性心性,明大德、修官德,自觉抵制商人围猎,深刻汲取教训,在思想深处受警醒、亮红灯,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持干净担当的作风,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带头落实党建工作机制、监督机制、保障机制和问责机制。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坚持“防”的前瞻性充分发挥以案为戒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终目的,达到治本兼治的功效,全面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有力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运用,既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使违纪违法者认错悔错改错,又要通过分类梳理、认真研析,推进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以案为戒工作,注重从违纪违法干部的成长经历、干部履历和思想蜕变进行研析,对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辨析,科学区分案件类别、干部职级、行业领域、受教育对象和范围等各方面情况,及时分析案件背后有关单位“两个责任”履行情况,利用案件挖掘出其背后隐藏的问题线索,以此发挥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作用,形成以案压责任、除风险、改制度、抓治理逐步的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良性局面,避免以案为戒只停留在表态上,杜绝只走过场不走心、只抓警示不抓整改的现象。

刀刃向内防治“灯下黑”,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坚持“硬”的必要性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我党长期以来就是敢于自我革命的政党,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更是从严治党的“监测员”和“守门员”,要先正己方能正人,才能做到身正令行,发挥纪检监察干部“领头羊”作用。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只有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和生活中,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自觉抵制金钱利益的诱惑,树立正面典型发挥模范作用,才能要求其他人保持清新的政治作风,有底气去查处相关涉案人员。王忠案件就充分暴露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也可能出现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大搞权钱交易、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情况,其恶劣行径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给纪检监察队伍“丢脸”“抹黑”。因此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必须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我们首先做到,中央明令禁止的我们坚决不做,这样才能更好地正人、服人。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也永远路上,只有管党治党工作常抓不懈,始终坚持“严”的总基调,坚持“防”的前瞻性、坚持“硬”的必要性,方能建成一支纪检监察干部“铁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发光发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条件,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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