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开列主体责任清单 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6-12 08:06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金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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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巡察工作各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近日,金寨县印发《中共金寨县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着力推动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清单》开列了县委12项具体责任事项,牢牢把握“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要求,将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统筹谋划巡察工作,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开列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8项具体责任事项,领导指导每轮巡察工作,协助县委统筹推动巡察整改,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明确了县委巡察办11项具体责任事项,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协调做好巡察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相关工作,加强巡察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协作,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明确了县委巡察组8项具体责任事项,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严格执行巡察工作标准和要求,聚焦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精准发现、定性、报告问题。

此外,为进一步强化巡察工作责任落实,《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县委书记落实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及时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汇报。明确了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重视支持巡察工作,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认真研究巡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明确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以及县委巡察组组长对本组工作和人员管理负总责、负全责,切实从制度层面确定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不断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贯通、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据悉,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金寨县委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县委常委会学习贯彻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18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5次,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50余个,完成对170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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