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5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出实效。
二、精心组织,精细落实
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核查整改事项进展情况,确保每一个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直面问题,全面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多次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二是2023年全县林长制改革工作成绩显著,林草湿综合监测工作获国家林草局表彰,森林防火和抚育补贴管理工作获省林业局表彰。三是开展了党建工作督查并印发通报。
2.推深做实专题学习教育。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等内容并开展研讨。二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三是对各党支部学习研讨材料进行了检查。
3.提升林业生态优势转化效果。一是完成山核桃栽植17万株、油茶低改6000亩,山核桃培育5000亩。二是兑现毛竹产业发展奖补,新建毛竹运输道路100公里、山核桃产业道路9公里。三是指导中集公司成功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东旭大别山、天堂寨旅游公司申报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
4.加强林木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将保护森林资源等内容纳入县级林长巡林提示单。二是提高森林资源案件查处考核分值,并将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等问题列入减分项。三是组织开展春季森林资源执法管理专项行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四是完成林木采伐审批向乡镇赋权,规范林木采伐。
5.加强古树管护。一是对大别山冬青古树、枫香古树采取清理周边环境、设立严禁野外用火警示牌等措施。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夏季台风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完成10株古树修复工作。三是争取年度省级古树保护修复资金,编制12株一级古树修复方案。
6.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一是向相关乡镇下达整改通知,并列入林长制年终考核扣分。二是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大清理力度。三是对涉木企业进行排查,并加强防控宣传。
7.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一是全县构建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属地防火责任。2023-2024年度防火期,通过培训、督查等方式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二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印制禁火令等宣传单,营造浓厚氛围。三是督促光伏企业等开展可燃物清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四是新购置无人机26台、电动水枪106台,新建森林消防蓄水池25个。
8.充分进行产业论证。一是在申报2024年林下经济发展示范项目前,充分开展了可研分析、专家评审等论证工作。二是对在建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将重点项目建设列入重点工作督查,加强过程监管。三是强化经营监管,掌握参地种植面积、年限等状况。四是委托专业机构调查评估,引进技术力量提高产业基地管理水平。五是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9.加强法治建设。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二是印发了《关于加强2023年度述职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加强述职报告审核工作。
10.跟踪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一是指导完成林木补植。二是制定了《林业行政案件执法全过程监督制度》。三是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四是对办案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1.规范执法卷宗制作。一是建立了林业行政案件受案登记台账。二是开展了执法卷宗制作业务培训,对林业行政案卷应当达到的标准、主体、适用法律、办案程序、立卷装订等执法卷宗制作业务进行详细讲解,提高案卷质量。三是对办案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2.妥善保管涉案林木。一是建立了《罚没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举办了全县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暨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四是缴纳涉案林木损失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13.严格日常监管。一是修订效能建设管理办法,压实监督责任。二是组织学习效能建设督查通报等文件。三是坚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4月份以来开展提醒谈话9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次、集体警示谈话3次;局机关开展作风效能督查检查32次,发布通报19期,处理干部职工22人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4.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完善林场考勤管理等制度,规范使用考勤机打卡。二是由局领导带队检查林场效能3次。三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书面检讨,局分管领导对林场全体职工开展集体警示谈话。
15.完善项目档案。一是修改完善林场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收集整理备案表、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完善项目档案。三是对林场财务进行了一次清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6.严格公务接待预算执行。一是对公务接待预算支出情况进行排查分析,深入查摆原因。二是修订完善《金寨县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压减行政开支的若干举措》。三是指导下属国有林场分别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7.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一是对林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情况开展检查4次。二是追回重复报销的餐费。三是对经办人进行追责问责。
18.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一是指导林场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收集整理备案表、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完善项目档案。三是举办了财务和项目工程管理培训会,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内部管理、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编制《财务和项目工程管理文件汇编》发放至各单位自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9.加强国有资产运营管护。一是完成宣教中心墙面和地板维修。二是完成三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安排管理人员,每周巡护不低于1次。三是与安徽大学签订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四是明确管护点的管理责任人员,配备了基本生活用品,提高管护点使用率。五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0.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一是举办了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并制作培训资料汇编,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印发了《金寨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三是对经办人进行追责问责。
2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局主要负责人与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查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二是党支部在每月的主题党日对党员分别开展点评。三是对经办人进行追责问责。
22.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一是组织学习了林场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开意识。二是林场设置了公开栏,每月公开财务、项目等重大事项信息。
四、强化担当,持之以恒
下一步,县林业局党组将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以查促改、以改促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刻牢记“三个务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草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县委、县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抓好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拓展整改成效。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防止问题反弹反复。
(三)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拧紧扣实主体责任落实链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方位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四)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坚持以林长制改革为总牵引,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线,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强化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奋力谱写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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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寨县林业局党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