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机关事务中心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预算管理为抓手,以制度约束为保障,多措并举强化公务车辆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定点停放,杜绝公车私用。制定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公务车辆停放在指定场所,严禁驾驶员私自带车回家、严禁在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违规派车及省外公务出行原则上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具体要求,公车使用更加规范合理。通过定位系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公车私用现象。上半年,共开展定点停放情况检查12次。
严格预算管控,及时预警提示。严格执行年初对各单位公车预算定额管理,按月统计车辆使用情况,对超序时进度的单位及时提醒,督促其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公务用车。通过动态监控,确保各单位公车使用始终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025年上半年,县公车平台定额使用占全年预算37.49%,较2024年同期下降5.62个百分点,累计节约经费48.24万元。
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紧盯法定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联合县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无任务出行、行车轨迹不符、加油卡使用记录等内容,严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2025年上半年累计开展公车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7次,形成有力震慑。
县机关事务中心将持续巩固现有成果,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推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更加规范、科学、高效。